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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起诉360等三家公司赔偿400万元

时间:2010-11-03 23:29:31   作者:未知   来源:   阅读:496   评论:0
内容摘要:   近日,本网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

  近日,本网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腾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隐私“正式走上公堂,使这场备受关注、牵扯进安全软件行业多家企业的竞争对手之争全面升级。

  作为腾讯QQ和腾讯TM系列及时通讯软件的权利人,腾讯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从事桌面客户端软件开发和运营的互联网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上述三家公司的“360安全卫士”等软件和腾讯公司的“QQ电脑管家”等软件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今年9月27日,腾讯认为发现360网站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软件及其相关软件(简称“360隐私保护器”),该“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同时,腾讯指责上腥公司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制作专题等方式,称“QQ窥探用户隐私已久”、“QQ侵犯用户隐私”、“QQ承认窥探隐私”、“QQ正偷窥您的隐私”、“请慎重选择QQ”,诋毁我公司以及腾讯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腾讯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系“360隐私保护器”的开发者和著作权人,同时也是www.360.cn域名的注册人,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系上述软件的发行人,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www.360.cn网站的实际运营人,他们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上述三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停止虚假宣传,停止诋毁腾讯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行为;要求上述三公司连续三个月在www.360.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新浪网、搜狐网、和网易等网适滓诚灾位置,在《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那个竞争行为进行道歉,消除影响;要求上述三公司连带赔偿腾讯400万元,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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